發生車禍了怎麼辦? - 事故處理 - 1

發生車禍了怎麼辦?

前言

車禍不是每個人願意的,畢竟一場車禍除了財損之外也會導致人員的受傷,可以的話我們都會盡可能地去避免這件事情發生,但是事情總是無法完全掌控,所以當你遇到車禍時,我希望我這一篇文章可以幫助到你解決一些問題。

Note
我非專業人士,這一篇文章是基於我自己的狀況並學習到的知識來分享,如果有任何錯誤或者不正確的地方,歡迎指正。

保持冷靜

這邊有一個重點要先說,發生車禍當下,請不要隨意離開現場,這將會導致觸犯「肇事逃逸」的罪行,而肇事逃逸是屬於 刑事犯罪,在肇事責任上是屬於全責的。

Note
當事故發生當下,肇事者(不論是對方還是自己)沒有下車查看傷亡情況或留下來處理好現場狀況,就自行離開現場所構成的行為,請注意,就算對方只是輕微的擦撞,也是需要妥善處理的,否則一率都是構成肇事逃逸。

觀察雙方狀況

接下來就要觀察一下雙方的狀況,首先不論是否有人員傷亡,撥打 110 是一定的,這是第一要點,接著如果有人員受傷,就要優先撥打 119 通知救護車到場協助

  • 有人員傷亡:撥打 119
    • 救護車人員會同步通知警察到場
  • 無人員傷亡,僅有財損:撥打 110

以我的狀況來講,我們是有人員受傷,所以我們就撥打 119 通報救護車,那麼過程中有一件很重要的觀念要注意,也就是:

人員傷亡時,請不要隨意移動,發生車禍時,受傷部位最常見於頭部、頸部、脊椎等重要部位,任意移動可能導致二次傷害。

當救護車到場時,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上車,但是我會建議你要上救護車,最主要是「確保有就醫記錄」,因為在這一段的紀錄上,醫生會認定你的傷勢是由車禍所造成,若你是事後自行就醫,醫生可能就不會認定你的傷勢是由車禍所造成,這將會對你的後續賠償造成不利。

另外,上救護車也不用擔心,警方後續也會到醫院,這時候你再跟警方說明狀況也是可以的,而我們是沒有上救護車,因為考量到我們是還可以自行就醫,但選擇自行就醫就要承擔風險,也就是醫生是否認定你的傷勢是由車禍所造成,只是我的狀況是馬上就去醫院,所以醫生也是認定我是由車禍所造成。

Note
除此之外,若我方或對方是屬於暫時無法移動的狀態,請記得放置相關警示標誌,避免後方車輛追撞導致二次傷害。

最後提醒一下,如果你保第三責任險,那麼通報後,保險公司就會派人到場協助,這時候你可以跟保險公司的人員溝通,他們會協助你處理後續的事宜,以我來講我是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僅有強制險,所以大多流程都是我是自己處理。

移動車輛

千萬不要以為發生車禍就不可以移動車輛,這是一個滿大的誤解,事實上,車輛移動與否是要看當下的狀況來決定,如果雙方有人員受傷就會建議不要隨意移動,但如果是無人員受傷,車輛尚可行駛,且事故輕微的情況下,是可以移動車輛的。

所以可否移動車輛是建立於以個原則上:

  • 無人受傷
  • 車輛尚可行駛
  • 事故輕微

以我的狀況來講,是屬於有人員受傷、車輛暫時無法行駛,且屬於算中等程度的車禍,所以我們是不可以移動車輛,這也是為了保護傷者的權益;如果狀況是無人受傷、車輛尚可行駛以及事故輕微卻不移動車輛會有什麼後果呢?

其實你是會觸犯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」,也就是妨害交通,如果嚴重妨害交通將會罰緩的,因此千萬不要認為車禍就是不可以移車,而是要看當下的狀況來決定是否可以移車。

但移動車輛時,請務必要拍照記錄以及得到對方同意。

耐心等待警察/救護車到場

基本上前面的狀況判斷為完畢後,接下來就是耐心等待警方以及救護車到場協助,在這個過程中,可以請附近店家、住家幫忙,例如提供水、雨傘等協助傷者。

警方到達現場後,會開始實施以下流程:

  • 現場勘查(包含拍照、錄影以及測量繪畫)
  • 人別詢問(詢問當事人當下狀況)
  • 實施酒精值測試(視情況而定)

這邊有一件事情我要特別提醒,也就是「 人別詢問 」 階段,這邊有一句話要特別注意:

你當時的時速是多少?

通常我們發生車禍後,腦袋會特別混亂甚至記不住當時的時速,因此只要你不確定或者不知道你的時速多少,那就不要直接回答,這時候我們該怎麼回答呢?你可以這樣回:

我不確定,以車禍鑒定結果為主。

這句話並不是逃避責任,而是盡可能讓客觀的事實來取代你混亂的記憶與臆測。

若你隨意答了一個數字,例如 40,警方將會在你的初判表上寫下一句話:

疑似超速,XX 路/街段限速 30 公里/小時,自稱當時行車速率 40 公里/小時。

為什麼我會這麼清楚呢?因為我就是不小心回答了一個數字,但實際上車禍鑒定後結果我並沒有超速,只是初判表上會多這麼一句話,在車禍鑒定結果尚未出爐時,是很容易被拿來當作一個把柄的。

人別詢問這一段除了上述那一句話要注意之外,也要注意應對回覆上千萬不要隨便講,因為人別詢問的筆錄都是具有法律證明效力的,如果你在這個階段講了一些對自己不利的話,將會影響後續的處理,這會成為檢察官要不要起訴你、法官要不要判刑的參考依據,因此在這個階段一定要謹慎。

離開現場

當警方相關調查處理完畢後,你就可以選擇離開現場,或者與對方協商交換溝通方式,我個人建議是盡可能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,因為車禍並不是彼此都想要的,所以還是要持續關心彼此的狀況。

在警方離開時,你會拿到一份「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,這份聯單是非常重要的,請不要搞丟,你要去申請各類事項都需要這份事故聯單,舉凡…

  •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照片
  •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
  • 車禍鑑定報告
  • 汽/機車強制險
    …等用途。

因此這邊我會建議要把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拷貝一份,後續要使用才方便。

Note
個人會推薦可以使用「全能掃描王」這個 App 來掃描,這樣可以保證文件的完整性,也可以隨時隨地查看。

特殊狀況:沒有報警,但自行和解

這邊也補一個額外的狀況,算是滿常見的,也就是…

  • 沒有人員傷亡
  • 僅有財務損失

這種狀況下,雙方其實是可以自行和解的,這時候就不需要報警,但是一定要記得:

請務必所有過程都有錄影或書面紀錄,也要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,以免日後有任何糾紛。

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,如果要比較保險一點的話,基本上就是不管如何通報警察機關到場會比較妥當,也可以避免你離開後反被咬「肇事逃逸」的狀況。

結語

其實發生車禍當下不論是誰都會很慌亂,所以我自己覺得保持冷靜去處理事情真的滿重要的,最主要這樣才能夠避免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,那麼接下來我會把車禍的事情分階段寫出來,所以這一篇就先到這邊結束哩。

Liker 讚賞

這篇文章如果對你有幫助,你可以花 30 秒登入 LikeCoin 並點擊下方拍手按鈕(最多五下)免費支持與牡蠣鼓勵我。
或者你可以也可以請我「喝一杯咖啡(Donate)」。

Buy Me A Coffee Buy Me A Coffee

Google AD

撰寫一篇文章其實真的很花時間,如果你願意「關閉 Adblock (廣告阻擋器)」來支持我的話,我會非常感謝你 ヽ(・∀・)ノ